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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再研发品重要出路--道路工程

日期:2017-04-20 16:25     作者:莱妮      浏览量:

  “建筑垃圾再研发品能填路基吗?”

  “建筑垃圾再研发品能运用于市政工程吗?”

 
郑州鼎盛建筑垃圾破碎专用轮胎式移动破碎站

  在工程建设中,包括行业人士在内的大多数人对建筑垃圾再研发品是否能在基础配套工程中,尤其是市政、公路中的应用存在疑问。

  而在2017利废产品发展论坛上,这一疑问被众多专家解开,让我们来听听行业专家是怎么说的。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邹桂莲:“差异化”对待建筑垃圾

  我国的建筑垃圾体量特别大。首先是因为我国建筑量大;其次是建筑寿命短,我国建筑实际使用年限大概只有30年,一些发达实际使用寿命大概在70~90年,英国、俄国常有百年建筑,一栋建筑物,别人可能用了几代,但我国已经翻修多次。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自然会产生大宗建筑垃圾,造成了垃圾围城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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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不管是对这些建筑垃圾进行填埋、焚烧等初级处理,都会产生很多问题。如何解决问题?用怎样的材料去建设房屋、道路成为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

  道路作为大型的人造工程,每年需要消耗两三亿吨体量的砂石材料,以沥青路面为例,其路面厚度达到了几十公分,甚至1米,对砂石材料的消耗巨大。此外,道路工程的层次特别多,是一个多等级的投资工程,其对原材料的要求,随着对于道路等级的降低,结构的层次的深入,逐渐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对建筑垃圾进行差异化利用,将建筑垃圾中的“贵族”——质量、成分好的部分用于高等级、上层,将质量差的用于下层,建筑垃圾其实完全可以被消纳掉。

  将建筑垃圾应用于道路工程在国外早有案例。美国的道路建设是消纳固废的一个重要方向,建筑废弃物中的70%用于道路建设;德国主要依靠道路消纳建筑垃圾。在一些重视环保的,建筑垃圾利用率都在90%以上,但在我国,建筑垃圾利用率不足10%。

  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很多,立法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国外,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立法非常完善,立法基础上,建筑垃圾的标准、规范也十分完善,如何使用建筑垃圾有严格的规范,有据可依。在我国,立法做起来很快,但在实际应用中,技术人员缺乏在技术标准规范方面的引导。虽然有一些法律法规,但如何规范化使用,缺少相应规范。此外,政策引导也十分必要,只有政策引导才能使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的技术真正落地。